〔雜記〕關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小小疑問 (2017.02.17.)
★★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★★
Q:是舉手多數表決??
Q:會議決定的事情,對之後的司法運作會有什麼影響嗎???
我比較愚昧,真的不瞭解。
有些人擠破頭要當委員是在幹什麼??
能當上委員的,比沒當過的,就是比較屌???
身為司法人員的一份子,該認真關心?還是,不值得關心?
你不理財,財不理你。
不知道這道理,能否用在「司改」議題上面?
(以下文字引用老師投書內容的部分段落)補充時間:2017.02.22.
林鈺雄:司改決議會出現「半分忠、一分瑩」嗎 | 即時新聞 | 20170222 | 蘋果日報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70222/1061048/
林鈺雄/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、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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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做個簡單的報告:此次會議,洋洋灑灑納入總數達96個所涉議題;委員人數不含總召集人蔡總統本人共100名,每組20人共分為5組;每組各開6次會,每次預計2小時;分組會議討論,經1/2以上表決通過就形成分組結論,提交最後大會確認,原則上不再翻案,點石成金後,變成「人民」(?)想要的司改結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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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目前議程來看,連「讓委員先搞懂」這個最卑微的要求,都很難達成,試問要怎麼討論和表決?這樣程序作出來的結論,試問要如何「說服人民、拘束國會」,成為執政黨未來的司法政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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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單單「人民參與審判」這一項,無論最後是採陪審制或參審制,將來落實新制就已是百年變革的重大挑戰了(想來也是毛骨悚然:只要11個民主代表性堪慮的分組委員,就可「代理國家」來決定這麼重大的司法政策!那政策責任未來要算到誰頭上呢?確信「陪審違憲」的許宗力院長嗎?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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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文字為我看完老師文章後的小小想法)補充時間:2017.02.22.
老師,就是老師。行家一出手,便知有沒有。
其實,想想,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也是高招。
共識決,只要贊成的人的多,就是結論;至於,如何讓多數人贊成高層設定的結論,這才是重點。
誰?該去參加?誰?能參加?參加與會的賢達人士,就代表人民?舉手表決後的共識,就是人民想要的?
誰?跟你說的??
誰?教你的??
看破了嗎?
看破,記得要突破!
當然,我寫的文字也是嘴砲。
任何議題、任何制度,都沒這麼簡單。
如果這麼簡單,天下就太平了。
★★ 多年前流傳過一個笑話 ★★
一位美國經濟學家到蘇聯訪問,看到在莫斯科街道旁邊有二位工人,第一個工人不斷掘坑,第二個工人再把土填回坑去 ...
美國經濟學家看了很久,終於忍不住,好奇地問:「你們在幹啥?」
工人回答:「我們在種樹。」
經濟學家疑惑了:「可是我並没有看到樹呀?」
工人耐心解釋:「我們本來是三人一組,我叫大衛,負責挖坑,彼得把樹苖放入坑中,伊凡把土填回去,可是今天彼得肚子痛請假没來 ... 」
希望年金改革、電業自由化、一例一休、同婚合法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、、、,不會是「標準的大衛伊凡二人組,彼得没來 ... 」
補充時間:2017.02.22.
文章內容有些不太認同、也無須認同作者,但,有空不妨看看別人的觀點、別人的文字,雖然不能改變些什麼。
社會不缺嘴砲的人,缺的是捲起袖子認真做事的人!